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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 关于印发山东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22-203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鲁人社发〔2022〕26号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教育局,省直有关部门(单位),有关行业协会、企业:

现将《山东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22-2030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山东省教育厅

 2022年12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山东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

(2022-2030年)实施方案

 

为深入实施人才兴鲁战略,加强我省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专业技术人才能力素质提升,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 教育部 中国科学院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73号)和《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省委人才工作会议有关要求,聚焦科技自立自强、聚焦“卡脖子”问题、聚焦高质量发展、聚焦重点领域需求,以人才能力建设为核心,以培养高层次、急需紧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为重点,坚持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加大人力资本投入,创新完善人才培养机制,推进分类分层的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体系建设,培养造就一批创新型、应用型、技术型人才,壮大高水平工程师队伍,引导广大专业技术人才爱党报国、敬业奉献、服务人民,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目标任务

锚定“走在前、开新局”,坚持“六个一”发展思路、“十二个着力”重点任务,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统筹各市和各行业专业技术人才发展需求,在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现代海洋、医养健康、高端化工、现代高效农业、文旅产业、现代轻工纺织、现代金融服务等重点产业领域,开展大规模的知识更新继续教育,每年培训20万名高层次、急需紧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行业培训机构等具备条件的施教机构,分期建设一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三、重点项目

(一)高级研修项目

紧扣国家和我省重大战略,围绕服务创新驱动发展、乡村振兴、可持续发展和制造强国、质量强国、交通强国、网络强国、数字强国等国家重大战略以及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瞄准我省前沿领域,攻坚关键核心技术,推动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按照高水平、小规模、重特色的要求,每年举办70期左右国家级和省级高级研修班,培养培训3000名左右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培养造就一批素质优良、创新能力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专业技术人才。

实施办法:国家级高级研修项目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推荐和申报,由中央财政给予经费保障。省级高级研修项目由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省直行业主管部门推荐和申报,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评审和批准,由申报单位或承办单位自筹经费组织和举办。鼓励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省直行业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发展目标和人才需求,组织实施地方和行业的高级研修项目。

(二)专业技术人员能力提升项目

针对我省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和工作需要,采取远程教育和线下培训相结合等方式,实施大规模、广覆盖、高质量的知识更新继续教育。加强公需科目学习,开展思想政治学习、知识更新拓展、科学精神培育、职业道德养成、团队合作建设等能力提升培训,普及数字技术、知识产权、网络安全、应急管理等知识。健全专业科目学习,结合行业特点和发展趋势,立足科技前沿,科学确定各行业人才培养培训规划,突出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更新知识结构、掌握先进技术、提升专业水平、提高创新能力。每年培养培训各类专业技术人才20万人左右。

实施办法: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筹协调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工作,开展省直单位公需科目免费线上学习,指导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做好本地区公需科目学习,开展优质线上公需科目评选活动,不断提升线上课程质量水平。各省直行业主管部门以及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结合本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实际和所负责的职称系列(专业),科学确定本行业人才专业科目培养培训规划,指导做好行业人才专业科目培养培训工作。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课程的开发,优先遴选国家级和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各省直行业主管部门的培养需求,开展线上线下等方式灵活多样的能力提升培训活动。

(三)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

围绕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数字化管理、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虚拟现实、区块链、集成电路等数字技术技能领域实施国家职业标准,各职业均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专业技术等级。实行规范化培训、社会化评价、项目化管理,提升从业人员数字技术水平,逐步培育壮大高水平数字技术工程师队伍。

实施办法: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要求推荐、遴选培训机构和评价机构,负责培育项目的具体实施,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对在本地区组织的培训和评价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培训机构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和培训大纲,科学制定培训计划,加强师资建设,开发教学课程,配套软硬件教学环境,开展线上线下培训,对完成规定学时和内容的学员进行结业考核,颁发培训合格证书。评价机构组织师资和考评员培训,建设考核题库,规范考核流程,严把标准质量,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学员进行专业技术等级考核,为考核合格人员颁发专业技术等级证书。

(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建设项目

根据工程培养培训任务要求,依托省属和驻鲁部属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等现有施教机构,分期建设一批国家级和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加强基地建设管理,定期考核评估,将基地承办高级研修项目、开发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培训课程等情况作为管理和考核的重要指标,建立退出机制,实行动态管理。组织开展基地间交流合作,推进培训项目、专家师资、教材课程、课题研究和在线学习平台等建设,促进培训资源整合,提升基地施教水平,每年培养培训不少于2000人,更好发挥基地培养人才的平台作用。

实施办法: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按照《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办法》,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推荐申报。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按照《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办法》,由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省直行业主管部门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推荐申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定期评选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向评审通过的施教机构颁发“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匾牌。国家级和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应主动对接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人才培养需求,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各省直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开展培训工作,每年12月10日前将年度执行情况总结和下一年度计划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工程实施实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分类指导、分级组织的原则,采取年度项目计划管理的方式进行。在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有关部门成立山东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指导协调小组(简称省指导协调小组),负责全省工程的组织领导工作。省指导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负责全省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作,制定工程项目规划和年度计划,对工程实施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评估,并作为下一年度任务安排的重要依据,奖优罚劣。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成立相应的指导协调小组,有关重点领域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也可成立指导协调小组,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和《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等有关规定,规范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完善配套措施,提供有力保障。调动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培养培训基地(机构)、用人单位和专业技术人才各方积极性,发挥山东继续工程教育协会的职能作用,推动建立多层次、多渠道、多类别、多形式的培养培训格局。

(二)支持人才培训。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工程学习情况作为个人专业技术经历,高级研修、能力提升和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等项目的学员名单均可上传至“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相应学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进一步完善继续教育与工作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任、职业资格注册等人才人事管理制度的衔接。实行“人才+项目”的培养模式,主动对接国家和我省重大专项、重大工程、重大建设项目。重视发挥企业作用,加强用人单位人才培养培训与工程培养培训任务的衔接,在实践中集聚和培养创新型人才。非公有制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工程培养培训项目享受同等政策待遇。参加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按照有关规定申领职业培训补贴;取得高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可作为申报高级职称评审的重要参考;取得中级、初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可纳入各市各部门中级、初级职称认定范围。

(三)强化综合保障。工程经费主要由政府、社会、用人单位和个人投入等多元构成。政府经费主要发挥对工程经费投入的支持和引导作用,政府承担的工程项目任务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有关部门要加强统筹规划、突出重点、优化结构,整合现有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培训项目资源,避免重复建设,做好政策衔接,确保重点项目的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开展的专业技术人员能力提升培训和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要突出公益性、示范性,按照弥补成本、以支定收的原则合理合法合规确定收费标准。各用人单位按规定比例提取职工培训费,保障本单位开展人才培养培训支出。

(四)严格监督管理。完善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对入选的工程项目和承办单位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工程项目开展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建立健全工程人才培养培训评估体系,及时跟踪考核工程社会效益和实际效果。加强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建立完善配套制度,确保培养培训资金专款专用。提升工程信息化水平,依托“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逐步实现工程管理服务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确保工程实施效果。加强对工程项目实施的指导监督,采取“双随机”的监管模式,鼓励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对群众投诉的问题及时调查核实处理,确有违规行为的,交有关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五)稳步推进实施。工程采取分阶段、分步骤、动态调整的方式组织实施。2022年,启动工程实施工作;2022-2025年,逐步落实工程各项工作,大规模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培养培训活动,推动制度改革和机制创新;2025-2030年,全面开展工程各项工作,进行中期检查评估,巩固成果,加强薄弱环节,适时调整重点方向,力争在制度建设、机制创新上有突破;2030年,对工程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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